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海陵区,是江苏省泰州市下辖区。地处江苏省中部,地跨长江三角洲和里下河平原,西邻扬州市江都区,北部和东部与泰州市姜堰区接壤,南连泰州市高港区,为泰州市主城区,市政府驻地。地理坐标为北纬32°27′~32°34′,东经119°48′~119°59′。海陵区汉初置县,已有二千一百多年的历史,境内水陆交通便捷,区位优势明显,社会事业发达,基础设施配套。海陵区总面积300平方公里,其中建成区46平方公里,人口47.76万人(2012年末)。下辖6个街道办事处、3个镇、1个省级工业园区、1个省级新能源产业园、1个省级物流园和1个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。海陵区被评为全国卫生城市、全国环保城市、全国绿化城市、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地区、全国最安全城市等,获江苏省人居环境政府奖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(区)。